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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业部发话:土地流转不能大跃进、瞎指挥!须遵循这些原则!


作者:qdq 来源:农业部 日期:2016-7-12 10:59:18 人气: 标签: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目前部分农户流转土地积极性不高,确实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种地越来越省事、种地收益较为稳定等方面的原因。按照中央要求,促进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

中央重视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5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2016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考虑到合作社是农民群众自愿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也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工作中不能强行推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鼓励农民群众自愿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引导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并在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工作中,积极研究解决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涉及的作价出资、盈余分配等问题。

给予规模经营农户资金补贴

2016年,财政部同农业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重点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中央财政积极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资金规模,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成员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培训,组织标准化生产,开展品牌培育和营销、推介及信息服务等。

给予土地流转的农户资金奖励

江苏、浙江等部分地区积极探索对流转期限较长的原承包农户给予财政补贴。从实践效果看,有利于农户长期流转土地,有利于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长久预期,能够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可持续性。

妥善处置闲置农机具

2015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扩展至17个省市,中央财政继续对已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优先给予补贴。今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鼓励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试点。

下一步农业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报废回收工作调研,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统筹研究探索促进农机报废回收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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