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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两省补贴实行农户申报制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2元/亩


作者:qgnyfw 来源: 日期:2016-6-14 10:05:36 人气: 标签:

湖北省

农民朋友请注意,今年起湖北省农业补贴政策有重大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面推开,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黄石市农业局11日发布消息,2016年我省补贴资金的发放时间节点为2016年6月30日前。农户最迟可在7月1日以后,持“一本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密码到附近的代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查询并领取补贴款。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推开。

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内容主要是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户。

补贴实行农户申报制度。每个农户据实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并对所填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到村民委员会,然后由当地乡镇政府核实农户申报的补贴信息。

据悉,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财政局委托代发的金融机构负责向农民兑付,代理金融机构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补贴资金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存入其账户,不得无故拖延、拒付、占压资金;存入资金时,应在农户“一本通”摘要上标明“耕补”,并从次日起计算存款利息。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长张经纶表示,各级财政、农业、经管、农村综改办等部门均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及群众咨询和监督。

来源:黄石日报


江西省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江西省即将对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实行,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全省统一测算为112元/亩。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程序为“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后,由县级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补贴对象。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按照《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实行,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扣除用于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系统资金外,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我省补贴对象为从事水稻生产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条件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规模必须在50亩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以上示范社,耕种且用于种植水稻的水田面积在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的大户和专业合作社。

对水稻种植规模50-300亩耕地面积的种粮大户,水田连续流转期限达到三年以上,推广应用了水稻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纳入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投保了当年水稻种植保险的予以优先支持。补贴内容包括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有机大米品牌补贴等,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省统一公布。申报及立项的程序是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补贴申报条件,每年6月30日前自主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农场)申报补贴项目和补贴资金规模,经乡镇政府(农场)初审后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择优立项确认。补贴资金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县级验收后按规定通过“一卡通”或法人账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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